上課規則

    上課規則

    為有良好教學品質,也需要學習者的用心配合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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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室學員的上課規則 114.02月修訂
     

    1. 學費現場繳費只接受現金,另接受匯款、線上刷卡。(半年以上刷卡課程免手續費)

    2. 退費一律按照高雄市教育局規定辦理。

    3. 繳納報名費 : 流行新生體驗599當天正式報名者,可享減免報名費200元。

    4. 暫停上課,限於季繳三個月、半年繳及年繳之學員,申請最多可延展三個月,並於延展期限內使用完剩餘堂數。

    5. 每堂上課50分鐘。上課皆有週期期限,請於期限內使用完畢。(遇國定假日、病假、老師請假順延。事假遇不可抗力因素可提供證明申請延期 )

    6. 超出課程期限之堂數,不得簽名使用。可延至下一期開課之後的期限內補足堂數補課之。若依然超出期限,可申請延展(延展費用 200/堂,期限可延展為一堂一個月)。

    7. 隔週上課學生須補老師空堂150元/堂、計次為200元/堂。

    8. 單次上課單次繳費者為計次不綁約,不綁約方案一堂課加收100。

    9. 每期學費不包含雜費,雜費內含行政費、政府規費及保險費。雜費為100/4堂。

    10. 遲到者請自行承擔時間損失,不得要求延長時間。

    11. 凡當天上課學生,上課前1小時以內(含)臨時請假,視同曠課。

    12. 若有家教需求,需另酌收車馬費,以距離計價,需簽屬外派到府合約。

    13. 鋼琴若需要指定曲目者,皆為現成譜列提供,或網路上有出版譜列為主,若需要客製化製譜服務,價格另計。

    14. 無法指定使用琴房,依照每天上課安排為主。

    15. 若租借琴房,包卡無法退費。紙本卡片需自行妥當保存,未使用完畢無法退款,琴房預約以配合教室排課為主,無法固定預定琴房。

    16. 各樂器皆有程度分級,初階進階可能為不同老師授課指導,為了學習成效,敬請配合。

    17. 原班授課老師與學生時間無法配合,教室將安排代課或轉課。

    18. 續班第三堂發學費袋,請於第四堂課預繳學費,若沒有要續班,則不需預繳費用。

          預繳學費之後,申請退款者僅退還90%。(10%為行政代辦費用)

          預繳學費之後,請於一個月內開課。

    19. 學習者依程度收費,若中途升級須補差額。

    20. 長期優惠方案課程無法不同對象併用課程。

    21. 隨程度不同,教材為不定期購買(視學生學習需求),若教師代購,教室代收行政手續費30/本,或可自行購買。

    22. 若有行政、課程等任何問題請統一對行政客服窗口,為保護老師立場,勿加老師私人LINE。